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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府辦理「109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」,因年度經費即將用罄,自109年5月20日起停止受理。

2020/05/11        社群分享: line Facebook twitter

一、依據「109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」第5條第4項及第7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109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」第3條第3項規定「甲、乙級技術士證生效日之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」,未於109年提出申請之青年,俟110年計畫核定公告後,再行受理申請作業。